学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为加强车辆的管理,节约支出,保证安全,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服务意识,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小车主要保证校长室公务使用,面包车主要保证大宗物品采购及财务部门取款送款工作,大客车(租赁)主要保证教工上下班使用。

3、各系处的日常公务,学校不再安排用车,特殊紧急公务用车,经分管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不得直接找办公室或驾驶员要车。

4、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型到专业定点厂维修保养,并按车辆建立运行、维修档案。

5、车辆维修时由驾驶员写出维修报告和初步预算报办公室主任,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

6、禁止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开存在安全隐患车辆。

7、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把借于他人使用。

8、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由财务处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9、车辆按划定车位停放。

二00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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