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

来源: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

2、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严格的纪律性和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

3、在校区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盘问,并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领导。

4、门卫人员按照学校制度,做好校门口人员进出登记、验证工作。

5、担任巡逻人员除进行正常巡逻外,还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漏洞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6、值班人员如发现问题,按照学校的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版权所有©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备案号:苏ICP备2022006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