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一、 禁止在楼内使用明火;

二、 爱护消防设施,严禁玩弄、损坏灭火器、消防栓、安全通道指示牌等消防设施;

三、 及时关锁门窗,爱护公共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四、 不得在楼内打闹,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以免出现人身伤害;

五、 及时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并做好清查记录,如有丢失应及时上报;

六、 大楼各部门钥匙由专人管理,安排好值班人员;

七、 定期检查安全隐患,保管好贵重物品;

八、 离开机房、办公室时关闭电源;

九、 禁止私藏、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楼;

十、 严格遵守大楼作息时间,夜间严禁人员入内,晚十一时止,除学校规定的值班老师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大楼内滞留。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并在一楼值班处登记;

十一、 上班时间注意疏通防火通道,下班按时关闭卷帘门以防物品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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