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来源: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保卫处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方针、政策、法规,接受专职消防机关的检查指导。

2、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检查消防培训、消防考核的情况,并开展各种形式的防火演练活动。

3、消防安全检查要注意排查一切不安全的隐患,特别要注意深夜的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防火制度。

4、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烟感器、自动喷淋,消火栓等是否正常、灵敏,落实重点部门,要害部门的消防工作,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落实消防法规、文件要求,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火险隐患。

6、在部门领导指导下,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制度、防火应急方案,组织实施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各项计划,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7、制止各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发生火灾时,组织带领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机关扑救火灾,保护现场,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参与调查火灾原因。

9、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10、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安全员、消防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排除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疏散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禁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校园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一、目的:

明确义务消防队员职责,提高消防事件的预防能力和应对能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的教职员工

三、职责

1、所有教职员工均有义务、有责任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火灾时紧急奔赴火灾现场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2、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悉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

3、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各义务消防队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应立即报告保卫处、总务处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消防灭火训练活动。

6、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7、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事故现场。

8、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

义务消防员名单

曹锋、王影、邵路生、周 南、孙 峰、李彤、郭耀辉、郭彬、沈兰宁、黄有新、袁伟、李淑芬、杨修国、赵建军、王成琪、周铁生、杜国玉、郭彬、杨晓敏、闫妍、张超、纵闫、张恺坤、王文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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