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来源: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1、外来施工、务工人员,必须持个人身份证或有效证明文件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办理出入证后,方可在校内施工、务工;

2、施工、暂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区;

3、施工、用工单位领导,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思想教育,坚决杜绝违法乱纪、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发生;

4、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管理,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施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施工人员、暂住人员因工作需要用火、用电、用煤气,要小心谨慎,规范操作,发生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与学校保卫处联系;

6、施工、暂住人员要爱护学校的物品,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否则,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7、除因工作需要以外,不得在教学区、办公区、宿舍区逗留。晚间严禁进入宿舍区闲逛;

8、施工人员、暂住人员一律凭学校证件出入校门,无证严禁入校。

9、施工人员、暂住人员携带物资出校时,必须出具总务处签发的出校证明,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并办理登记,方可出校。

 

版权所有©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备案号:苏ICP备2022006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