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翠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1-15  点击数:

徐经贸校委【2018】01号

关于刘翠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校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经党委研究同意:

刘翠英同志为妇联主席(兼);

黄梅同志为妇联副主席。

中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组织人事处 2018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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