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届二次教(工)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2-24  点击数: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工会文件

徐经贸校工〔20187

 

关于做好六届二次教(工)代会

提案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学校六届二次教(工)代会的预备通知》(徐经贸校工〔2018〕06号)精神,学校六届二次教(工)代会将于2019年1月下旬召开,现就有关会议的提案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提案的内容

提案应围绕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等重点工作、学校“十大行动”和“10+1工作任务”、学校民主建设、专业(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大事要事,涉及学校内涵建设、质量发展、改革创新的各项任务;结合学校实际,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等;就上述方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切实可行的意见。

二、提案的程序

(一)提案由代表广泛向教职工征集,并整理出提案,报大会提案组。

(二)提案应由一名代表提出,二名或二名以上代表附议方能成立。

(三)大会提案组应对代表提案进行分类、归纳、整理,提出处理办法,形成书面材料,并负责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三、提案的要求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内容明确,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并能提出积极的办法。

(二)提案人按一表一事填写清楚。

(三)有关部门对提案组反馈的提案、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大会作出说明。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列为提案:

1.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2.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由不符实的提案;

3.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4.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5.涉及职工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6.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四、提案时间

提案于2019年1月15日前提交至提案工作组(提案工作组人员为组长:张格余;成员:张新颖、陈  玲、王  伟、郑海涛);提案单附后。

附:提案单 

2018年1222日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六届二次工)代会提案单

  编号

标题

主提人

代表组

类别

附议人

提交时间

审核结果

处理意见

 

审批领导     年   月   日

实施部门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反馈意见

反馈时间

目前状态

 

 

版权所有©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备案号:苏ICP备2022006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