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教职工书法、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9-01  点击数:

徐经贸校工〔2011〕4号

各工会小组:

为庆祝建党90周年,颂扬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广泛动员教职工以书法、摄影的艺术形式,描绘我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的书法、摄影水平,根据学校《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校工会决定举办全校教职工书法、摄影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程为背景,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主题,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

二、参赛对象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参加。

三、作品形式

1.书法类:书体为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字体风格不限。毛笔书法作品最长不超过4尺,硬笔书法不小于16开,不需装裱,草书、篆书另加释文。

2.摄影类: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报送数码作品(jpg格式,单幅照片不小于2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不得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2.内容健康向上,构思巧妙,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3.书法类作品请作者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用铅笔标明部门、姓名。摄影类作品除标明部门、姓名外,还需配有必要的照片题目、文字说明等(如U盘报送,请作者用电子文本注明)。

4.每人限1幅作品,多交按质量高的进行评定。

五、评选办法

作品收齐后将对征集的作品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进行评选,工会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

六、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而定)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六、其他

参赛教职工请将作品于2011年6月1日前报(发)送至工会韩慧茹同志处(邮箱:hanxiaochu@163.com或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

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工会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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