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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课堂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5 点击数:


各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学生:

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课堂管理,杜绝学生在校内上课期间(主要指正常授课和自习课),无故离开教室、实训室、教学楼和实训楼等学习场所,在校园内闲逛。经系部研究决定,确实因工作需要,可由调用人员提前出具请假条,一份课堂留存,一份学生随身携带。凡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反馈任课教师按旷课处理,并录入学生个人学情电子档案(系部统一建立),按照《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给予相应处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4日起实施,系部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系

2019年3月4日

附:

  假条模板

备注:假条模板纸质版可在系部教务办公室领取,电子档可在机电工程系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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