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1-25  点击数:

 

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徐州市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最新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抓好202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着力维护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开展202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控责任。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切实扛起寒假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坚决落实学校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及常态化防疫举措。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节前和节日期间要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部署和落实情况,严防出现疫情防控盲区,疫情防控检查要形成明晰台账,以防后期备查;相应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储备,健全规范疫情隔离畅所。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明各项纪律要求。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防疫防控思想教育,将疫情防控各项纪律传达到位、落实到位。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履行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职责,坚决做到“八个不准”,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为广大师生做好样子、做好示范。

1.不准对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2.不准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涉及疫情的重要事项;

3.不准违反规定开展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组织10人以上聚会聚餐等活动;

4.不准未经批准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赴境外探亲访友;

5.不准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6.不准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物资;

7.不准搞“填表抗疫”,随意要求各级上报不必要的数据、材料,增加基层负担;

8.不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完善监督监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纪委办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对各处室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采用抽查方式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现场巡察,有序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落实。监督过程中,着力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以利于更好推进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处室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纪委办接受处理与疫情防控方面相关的信访和投诉建议,坚决防止知情不报、迟报漏报。纪委办将持续监督纠正疫情防控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的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16-69851012

监督举报邮箱:xzjmjwb@163.com

 

 

 

 

中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委员会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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