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来源:  时间:2020-09-16  点击数:

 

1.负责学校纪检机构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检工作有关文件文稿;

2.指导、检查、督促学校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

3.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5.监督检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6.负责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工作;

7.负责做好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工作,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8.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9.负责组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党委管理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11.负责审理学校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12.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学校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13.承办学校纪检机构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

14.承办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负责案件的初步核实、执纪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5.对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16.向学校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1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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