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职教处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示范中职校项目建设省级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4-01  点击数:

第二批国家示范中职校:为督促我省第二批国家示范中职校项目建设,迎接国家终期验收,经研究,定于4月22—26日进行第二批国家示范中职校项目建设省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材料

1. 2012年经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批复存档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2. 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3. 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表(与教育部系统内一致);

4. 典型案例;

5. 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

总结报告、质量监测体系表中的经费检查表和建设方案、任务书请于4月18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便于专家提前熟悉材料。联系人:徐萍,邮箱:xuping608@163.com

1—4项材料现场请提供专家每人1份纸质材料。

二、检查程序

1.每校检查时间原则为一天半。4月21日中午15:00前请日程表(见附件1)中首家学校到省教育厅接专家组到校,22日起开始工作。下一家学校均应在本校验收前一天与专家组联系,约定接应时间(专家组名单及联系方式验收前公布在省国家示范校QQ群里)。

2.专家组听取学校汇报、查阅资料,根据项目实际内容安排现场考察或专题座谈,具体程序各被验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并征得专家组长同意,务必使专家组对项目建设的总体进展与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有全面、充分、准确、直观的了解。

3.专家组研究、汇总检查结果,现场进行反馈和指导。

4.省教育厅汇总专家检查意见,形成一校一份省级检查验收表。

5.学校根据国家项目办最新验收指南和省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总结报告、质量监测表、典型案例,制作专题视频等,迎接国家终期验收。

三、检查要求

1.国家示范中职校项目省级检查是对学校项目建设的预验收,以督促、指导各校加强项目建设的成果总结、经验提炼和查漏补缺、反思提高。请各校本着实事求是、以评促建的精神,客观、翔实地汇报项目建设情况,重点突出项目实施以来学校的发展变化,重点突出资金足额投入与规范使用,重点突出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与示范,并认真梳理、充实佐证材料,做好成果采集,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国家示范中职校在省级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专家劳务费由省教育厅统一发放。学校在接待专家过程中,吃住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方便专家工作为度,不得铺张浪费,不设欢迎标语、装饰,不另行安排评审费用或礼物。如有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有关项目评审资格。

附件:

1. 第二批国家示范中职校项目建设省级验收日程表。

2. 佐证材料提交基本要求。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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