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徐经贸校〔2016〕51号

各系、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与现代学徒制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文件,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企业、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和就业的专业对口率,以此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等逐项改革,培养适用徐州地方经济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试点原则

1.坚持试点先行,注重实效。各系结合专业特点,选准试点企业,实施一系一专业,先行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围绕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与改革等内涵建设,注重学生岗位技术技能提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生员工双重身份,校企加强合作,共商育人方案,细化育人职责,合作共育人才。

3.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围绕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招生招工、师资互聘、保障措施等工作,学校与企业进行科学规划,系统设计,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规范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管理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学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学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三)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制订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

三、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6年3月-2016年6月)

(1)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调研论证和培训,组织五系负责人深入企业调研,确定试点企业,确定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开展现代学徒制相关培训。

(2)制定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配套的管理制度。

(3)试点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校内实践教学计划、企业顶岗实习计划等。

2.第二阶段:初步实施(2016年9月-2017年7月)

(1)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签订学徒、学校和企业三方协议,或签订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协议,落实学徒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

(2)各系与合作企业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制定企业师傅标准,编写基于岗位工作内容的实训教材,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3)聘请合作企业技术骨干来校上课,邀请企业高管进行专题讲座或宣讲企业文化;

3.第三阶段:持续推进(2017年9月-2018年8月)

(1)合作企业选拔业务骨干担任师傅,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

(2)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每个轮训岗位的实习考核标准,合理设计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等表格,通过行业、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等对实习学生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并组织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全程跟踪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4)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5)建立学校定期检查、合作企业及时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4.第四阶段:总结推广(2018年9月-2018年12月)

(1)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加强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等;

(3)交流推广试点专业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系等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开展调研论证,研究确定试点工作合作企业;

2.加强与政府、企业沟通与交流,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

3.指导各系开展现代学徒制具体实施工作;

4.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确保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各系分别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在学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科学制订试点方案

1.制定与现代学徒制相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试点项目运行;

2.制定各专业试点工作方案,包括: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校内实践教学计划、企业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学生管理等。

(三)设立专项经费。学校和企业分别投入一定经费,用于试点项目教学经费和学生顶岗实习费用。

二0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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