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5年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0-25  点击数:

关于开展 2025年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系部院、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激发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学团队和个人,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徐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和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二是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评选范围

本通知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主要包括:

(一)教育教学。适应职业教育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推进学校“治人文、精技术”教育教学改革,在转换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产教融合、“岗课赛证融通”、1+X 证书、现代学徒制、学生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教学研究。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在推动教育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创新、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三)教学资源。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精品课程、线上教学资源等优质资源共享的成果。

(四)其他。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创新案例、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教学工作规范及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直接贡献。

(三)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三教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四)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五)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并取得明显实效。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底。

(六)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并在同类学校产生积极影响,研究成果对解决具体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对策,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评选要求

1.合作完成的项目其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教职工。

2.近三年内已获得学校、徐州市或联院、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不在评选之列。

3.未参与学校评选的成果不能参加市(院)、省级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五、评审程序及奖项设置

(一)评审程序

1.个人(教学团队)申报

凡符合评奖范围、申报条件的优秀教学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每人只可负责一项向所属系部院申报。对成果内容、理论水平、实践效果、推广应用价值做较详细的文字介绍,如实填写《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见附件3),并提供反映成果水平的科研论文及其他实绩材料。

2.初审推荐

系部院评审小组认真审阅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后对主要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公正、客观、准确地提出初审意见签署评审推荐意见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教育科研处

3.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由教育科研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各成员根据申报材料形成个人意见并按照《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对每个申报项目逐项评分,定出优秀教学成果奖项目及获奖等级。

4.结果公示

教育科研处将初评获奖的成果名称、申报人及获奖等级公示,对获奖项目有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存在问题及举报人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送交教育科研处教育科研处负责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仲裁。

(二)奖项设置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和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本次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分别为所报成果数的10%、20%、30%,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在校级获奖的成果优先推荐参加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本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本省或市产生重要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六、材料报送

请严格按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徐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和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至教育科研处

1.《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 1 份,电子文档1份)。

2.《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 5000 字)(书面文本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 电子邮箱:xzjmgzxjykyc@163.com,邮件主题:教学成果奖申报+姓名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简装成册)。

4.每项成果用档案袋独立封装。

5.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14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徐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3: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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