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 届毕业生)。
(2)三级/高级工☑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收费分类标准(2004年12月)确定本次认定的收费标准。
6、举报部门及电话: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纪委办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6-69851012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