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过程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和《关于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249号)有关规定,为加强对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第二批项目学校”)落实建设任务情况的督促和检查,现决定开展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过程质量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第二批项目学校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关数据信息。填报工作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质量监测子系统进行,依托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www.tvet.org.cn)为登录访问和技术支持平台。各校需使用统一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信息系统在线完成填报,《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以及其他有关通知可在信息系统信息中心子系统中浏览下载。

二、各地要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有关项目文件和技术规范,按照质量监测体系各项指标要求,指导本地区第二批项目学校完成填报工作。各校填报的数据信息须完整、真实、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地统一提交至中央数据库。

三、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每半年左右填报一次。此次填报建设学校基础信息与预期目标信息,信息的时间节点为:申报水平是2011年7月31日,基线水平是2012年6月30日,预期目标是2014年6月30日,填报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至10月17日,其他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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