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证发放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2014届毕业生:

兹定于2014年7月5日发放2009级高职和2011级中专学生毕业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成实习任务、通过论文答辩且凡不欠学费、图书馆书籍、不需补考的同学,请直接到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及退还的书本费用(见书本费结算一览表)。

二、高职生提交用人单位录用的正式协议书(盖章、联系电话要真实),中专生提交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或协议书。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按如下流程领取毕业证:

1、欠学费的同学请到财务处缴清学费,并开具学费已缴清证明;

2、欠书本费且缓发毕业证的同学,请到班主任处缴清所欠书本费,并开具书本费已缴清证明;

3、借阅图书馆书籍未还者,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并开具图书已归还证明;如不能归还图书,请到财处务缴纳赔偿款,并开具已缴赔偿款证明;

4、需要补考的同学到所在系参加补考,教务处开具补考合格证明;

5、尚未撤销处分的同学,需凭本人的撤销处分申请书及《学生撤销处分手册》到系里申请撤销处分,经系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学工处领取毕业证;

以上同学凭各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学工处领取毕业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领取毕业证:

1.补考不及格的同学;

2.没有认真完成《顶岗实习手册》的同学;

3.中职生不上交实习总结,高职生没有通过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同学;

4.受过纪律处分且未被撤销的同学。

五、毕业证需在学工处领取的同学,请于7月5日至10日到校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假期期间不再办理。

祝全体毕业生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学工处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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