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校园网用户账户管理细则

来源:  时间:2012-09-09  点击数:

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校园网用户账户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网内用户账户的规范化管理,发挥现有网络效益,更好地为教师和学生服务,依据《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接入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校园网的各系、处、室的单位用户以及教职工和学生的个人用户。

第三条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是用户账户管理的审批和日常管理机构,对用户账户的建立进行审批,并负责提供相关的服务。

第四条 账户的命名规则:

1. 教职工以姓名作为账户名;

2. 系处室账户以相关的字母作为账户名。

第五条 单位用户及教职工个人用户的建立程序

用户下载打印“校园网用户账户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送交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经审查合格后予以开户。

第六条 用户可以获得的服务

1. 开设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校内信息系统账户;

2. 使用校园网内各项信息服务;

3. 通过校园网访问Internet;

4. 从校外访问校园网信息服务;

第七条 违规处理

用户如有以下行为将被停止账户使用,情节恶劣的移送学校保卫处按学校规章处理。

1. 违反纪律,不服从机房老师管理;

2. 偷盗或损害电脑和网络设施设备;

3. 盗用他人密码而造成他人损失;

4. 恶意黑客行为;

5. 其他破坏性行为。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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