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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操作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时间:2013-05-31 点击数:

一、竞赛项目及负责人

项目:计算机操作员

负责人:兰洁

二、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个人比赛方式,选手为在籍信息技术系高职学生,不分年级,不限男女。

所有参赛选手经过选拔,前20人参加决赛。

(二)竞赛内容

本项目决赛以国家职业标准《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应知、应会要求命题:

(1)理论知识竞赛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竞赛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汉字录入基础知识、Windows XP及其应用、Word及其应用、Excel及其应用、演示文稿PowerPoint及其应用、Internet基础及其应用、Outlook基础及其应用。

(三)竞赛时间

理论竞赛时间:60分钟

技能操作竞赛时间:120分钟

(四)提供环境

所用计算机技术指标最低要求为:CPU P4;内存>=512MB;硬盘预留空间1GB以上;独立显卡,显存128MB;DVD光驱。

大赛组委会提供以下软件环境:局部网络联通Internet;操作系统Windows XP;Office2003全套:Word、Excel、FrontPage、PowerPoint、Access、IE6.0及以上;相关工具软件,如:压缩类、上传下载类等,亦可从网络下载;常见输入法。

三、裁判

聘请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资格的老师担任裁判,联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聘员担任裁判,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裁判工作。

四、竞赛注意事项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工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除携带竞赛规定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等)外,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二)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赛场

(1)理论知识竞赛以答卷(闭卷)方式进行。

(2)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夹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3)选手在竞赛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码及相关信息;试卷其他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一经查出取消本次竞赛成绩。

2.技能操作考试赛场

(1)选手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2)每批次比赛前30分钟,选手凭有效证件进入赛场。由竞赛现场裁判组织本批次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不准私自变更。然后,按抽取的工位号,选手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检查。

(3)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工位。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设备问题,应提请大赛裁判到工位处确认原因。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定时不定量,完成基本要求的可以得到基本分,脱离制作环境不能播放的文件不得分。

(5)有制作要求的项目,根据内容是否符合具体的制作要求和视觉效果评判成绩。

(6)选手需根据竞赛要求。独自入场,独自完成操作。

(7)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8)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9)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竞赛结束提示哨音,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经竞赛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五、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3.操作技能的成绩,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试题操作质量依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两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计算小分顺序为:操作技能成绩,理论知识成绩,加工时间。即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组委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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