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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6-02  来源:   点击量: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进学校教学名师成长计划,搭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及名师自我提升平台近期。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发展需要,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专业技能,能够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名师中组建名师工作室。通过名师工作室组建,将为学校发展注入新思想、新理念、新思路,对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与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整合资源、高端引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名师队伍。”

(二)具体目标。按年度培养一批具有宽阔视野,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和教学名师,努力打造省、市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引领,以名师工作室为纽带,组建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打造一支有良好师德形象、厚实学科功底、较强产学研能力、纯熟教育技艺和鲜明教学风格的专家型教师团队;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学研成果和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以名师工作室为平台,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精品课程,开发一批可供全省职业学校共享的教学资源。

二、建设任务

(一)名师工作室任务。各名师工作室应独立建立一个工作室网页。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市级以上课堂教学展示活动、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市级以上教学专题研讨会、组织一次名师工作室联谊教学交流活动、开展一次读书沙龙活动、举行一次专业发展成果汇报会、承担一项课题研究或产学研合作。

(二)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任务。确定工作室工作目标,制订工作室三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室成员专业发展的指导,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每年开设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4次,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听课评课不少15节。领衔人要不断扩大教育影响,打造教育品牌,以专业高端发展引领工作室成员和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名师工作室成员任务。积极参加工作室活动,每年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或产学研合作,至少开设1节研究课,每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每年要在所在学校及以上教学活动中作讲座或评课不少于2次,要制订读书计划,积极参加各种研修活动。每个工作室成员每三年指导学生或亲自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人均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项;每个工作室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周期内专业发展要有明显提升。

三、申报办法

(一)设立办法。名师工作室分为校、市、省三级,各级名师工作室以领衔人个人名义设立,实行领衔人负责制,名师工作室由其领衔人主持全面工作。

(二)申报要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应从事职业教育工作3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能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业执业资格,在各类竞赛、教学成果奖评比中获省级一等以上奖项(或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发明创造有重要影响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省辖市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名校长,或省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负责人,或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或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等。

名师工作室一般由6-12名专兼职、校内外骨干教师组成,其中,外聘教师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0%(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不少于20%)。名师工作室校内成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能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行业执业资格;专业基础厚实,有较强的教科研或技术研发能力,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能手、技术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工作室校内成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不低于20%,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50%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30%

(三)申报方式。名师工作室采用逐级申报制。校级名师工作室专业面向优势专业,采取个人自荐和学校组织评审方式,由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市级名师工作室在校级名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省级名师工作室在市级名师工作室中产生。省级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要通过学校推荐以及市教育局的初评,省级专家网络评审、现场答辩的程序遴选产生。

四、建设要求

(一)硬件建设。名师工作室拥有相对独立、规范标准的专用区域空间,原则上面积不少于30㎡,并设有统一醒目的标志标识;配备办公、会议等公共设备设施及与本工作室功能匹配的其他专用设备设施,实现信息化办公;专业相关图书不少于50种并有计划地逐年增加,每年新购相关图书人均3册以上。订阅专业期刊3种以上,图书资料使用率较高。

(二)软件建设。教学类名师工作室完成1项以上课程建设任务,其中专业教师还需负责专业建设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教育类名师工作室需进行教育类活动课程开发的实践与研究,形成在一定范围内可借鉴推广的范式;名师工作室要在行动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教学改革。除领衔人外,其他成员均主持或参与至少1项市级以上教学研究或改革项目(课题),研究成果运用并有效改进教学实践;指导学生或亲自参加各类大赛、教学成果或示范课评比获得省级二等以上奖项,人均1个(次)以上;或开设选修课程、辅导社团活动、开展心理咨询等,拓宽学生知识,培养关键能力;名师工作室要承担学校资源建设任务。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框架内开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新岗位的校本课程,吸收课题研究、技术研发、技能大赛等创新成果开发校本教材。工作室成员自主创新高质量的课程与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或技术研发成果,人均不低于1篇(个)/年。

(三)运行要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中,名师工作室应形成工作室章程,明确成员工作职责,建有相应的学习制度。名师工作室应有中长建设期建设方案(一般3-5年),包括具体的工作室建设与工作室成员专业发展目标、研究项目(课题)规划、预期成果设计、主要完成人及进度安排等。工作周期内成员有个人发展规划,阶段目标明确,分步实施扎实有效。每年对工作室成员进行及时有效的考核、评估。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袋中过程性资料详实。名师工作室积极承担青蓝工程任务,60%的工作室成员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签订有培养责任书,并能经常进行沟通交流或集中学习,有主题、有记录。成员每人每年阅读至少2本教育教学专著,并有相应的读书笔记、体会或论文发表;成员相互听课评课并有记录。20%以上成员在周期内获得更高级别的骨干教师或技术能手等称号。

五、考核办法

校级名师工作室建设期满,由学校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学校负责推荐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

市级名师工作室由市职业教育研究室负责考核,考核成绩作为推荐申报高一级名师工作室的重要依据。

省级名师工作室,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由省级有关机构负责考核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保障。学校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管理、协调和指导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组建专家指导团,主要负责诊断和修订名师工作室的发展规划和推进进度,指导课题研究,提供咨询,作专题报告等。指导专家聘期3年。

(二)制度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名师工作室建设和名师培养制度,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将工作室人员的工作量和绩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三)经费保障。校级名师工作室学校拨付专项建设经费2万元;市级名师工作室拨付专项建设经费4万元;省级名师工作室,省教育厅设立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室,学校安排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支持省级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活动,如书籍、办公设备的添置、自筹经费课题的研究、论文、教材的发表和出版、专家的讲座和授课费用、相关的观摩考察费、聘请的兼职特聘专家劳务费用等。名师工作室的服务性收入,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所有经费收支,须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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