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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8-01-01  来源:   点击量: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物流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2017710日修订)

为了加快物流管理专业建设的步伐,进一步促进我校物流管理教育的发展,根据我校物流管理专业的发展需要,成立相关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以学校为主体,相关行业企业及有关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咨询和论证机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将按照平等互利、广泛合作的原则、依照本章程开展各项活动,共同为学校专业建设、地方经济、行业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

一、职责

1.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特点,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积极探讨学校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研究和探讨专业设置等有关问题,确保学校所开发的专业能符合社会发展需求。

2.根据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的要求,研究探讨物流管理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

3.在学校物流管理专业建设中,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和专家论证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指导专业开发、审议教学计划。

4.根据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积极为学校重点专业出主意拿方案,并随时督促学校加快专业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尽快形成特色专业。

5.加强与社会各行业企业的协作和联系,加大对学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学校的知名度。

6.作为学校有义务优先为有关行业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和技术服务,作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有义务为学校有关专业开设讲座或作专题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组织机构

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教学校长担任主任,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5-7名行业企业专家、高校知名教授、学校教学校长、系部主任、骨干教师组成。每五年更换一次。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的条件:必须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要求,掌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实践技能,一般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职称。

4.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根据需要,在每年7月择日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会议一般在校内举行。

三、其他

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活动的一切费用,均由学校承担。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在校工作期间的一切待遇,按不低于学校现有高级职称教师待遇执行。

3.学校定期为各单位专家寄送学校情况简报、校报、校刊。

4.本章程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物流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1

吴建新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副校长

2

刘忠尧

徐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主席

3

张中强

徐州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教授

4

刘翠萍

徐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5

蓝敦虎

南京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副经理

6

熊学旻

徐州市源洋商贸有限公司

经理

7

张广敬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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