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徐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有关业务考核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年度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三、年度考核要求

(一)考核工作具体程序为: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在本部门内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部门考核拟定等次;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上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二)考核按照年度量化考核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德”和“绩”。以平时考核、学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当年退休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再述职,原则确定为合格等次。见习期人员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合同制人员单独组织考核。

四、学校考核工作领导机构

(一)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学勇

副组长:吴兆刚 陈春秋 霍久真

成 员:吴建新 乔金峰 刘 永 于凌云 张格余 张传娟

朱晓辉 尹 彬 董红卫 胡军利 刘翠英 苏秀春 张敬兵

(二)考核办公室

主 任:吴建新

成 员:韩慧茹 张新颖

五、时间安排

2015年1月5日开始,有关部门组织述职、民主测评和量化评分,拟定考核等次;1月1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办公室;1月16日综合考核汇总。

六、考核优秀等次拟定名额分配和各考核小组负责人

考核小组 拟定优秀名额 负责人

商 贸 系: 3 朱晓辉

管 理 系: 1 尹 彬

信息技术系: 2 董红卫

机电工程系: 2 胡军利

艺术设计系: 2 刘翠英

公共基础部: 3 刘翠英

行 管 组: 3 张格余

教 辅 组: 2 苏秀春

后 勤 组: 2 张敬兵

中 层 干部: 5 吴建新

请各考核组按分配名额上报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不得突破。

七、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不在所在部门考核。

八、本学期教师及行管、教辅、后勤人员业务考核按学校原有考核办法执行。

九、年度考核表不再下发纸质表格,请各位教职工在校园网上下载打印。因年度考核表要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严格按照2014年最新版限定格式,用A4开纸正反面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填写,禁止涂改)。

附件:2014年度考核表.doc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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