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节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徐经贸校〔2013〕26号

关于开展教师节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系处:

2011年以来,我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强化内涵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示范学校建设,大力创建省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今年教师节期间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推优表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在专兼职教师中组织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在中层干部、行管、教辅、后勤人员中组织评选;优秀班主任在班主任中组织评选。

二、评选指标

本次评选表彰优秀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

近两年受到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原则上学校不再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原则上不交叉重复。

三、评选方法

(一)优秀教师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室专兼职教师数量确定名额分配到各系室,由各系室组织评选推荐,教务处根据教学考核情况签署意见。

(二)优秀班主任由学生工作处根据班主任情况确定名额分配到各系,由各系组织评选,学生工作处根据学期考核,结合学费收缴、安全和生源流失情况签署意见。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由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组织评选。

(四)各评选责任部门于6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组织人事处,最后由校党委、校长室审批。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政治思想坚定,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顾全大局。

2、注重业务学习,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成效明显。

4、近两年工作量饱满,教学认真负责,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效果显著,且至少有一学期教师业务考核为优秀。

(二)优秀班主任

1、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履行职责,近两年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经常深入班级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实践,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

2、以身作则,作学生的表率,工作实事求是,不隐瞒、不袒护班级出现的问题,敢于大胆管理,且班级未发生重大事故。

3、能妥善处理好班级与班级、班级与任课教师间的关系,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

4、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研究学生管理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方法、新举措。

5、所带班级培养费收缴率较高,学生流失少。近两年班级量化成绩靠前。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富有奉献精神,能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不谋私利,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

4、在行管(科级干部)、教辅、后勤岗位上工作二年(含二年)以上,且工作实绩突出,并至少有一学期业务考核为优。

附件: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2013年6月13日

 

版权所有©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备案号:苏ICP备2022006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