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更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徐经贸校【2013】36号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苏编办发〔2013〕5号)文件通知,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更名为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校启用“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法人印章,请各部门做好更名的具体工作。

组织人事处牵头做好法人代码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更换工作以及校名、校徽、校旗等标识的设计、更换工作。

办公室牵头做好公章、法定印信、公文、证件等更换工作。

招生就业办公室牵头做好更名后招生宣传等相关事宜。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牵头做好更名后校园网页的调整工作。

财务处牵头做好账户、账号等财务手续更换工作。

总务处做好牵头学校大门名称的调整。

组织人事处、团委牵头组织策划适当、有效的活动,对更名进行广泛宣传,尽快让社会和师生知晓。

其他各部门均应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更名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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