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徐经贸校委【2014】3号

各支部:

为了加强对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委有关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机构职责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学勇

副组长:吴兆刚、陈春秋、霍久真

成 员:吴建新、刘 永、韩慧茹、乔金峰、朱晓辉、王 震谷宝磊、许芝龙、金伟超、邵长白

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 永

副主任:韩慧茹、张新颖

成 员:曹 峰、何 宁、王 影

三、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十一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 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3. 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4. 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对各支部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5. 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一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6. 收集汇总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7.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委员会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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