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各系处:
为做好2012年度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暨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2年度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暨年度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二、述职述廉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述职述廉方法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前要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2、认真完成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应翔实具体,实事求是,有无违规违纪问题都应明示。既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月15日前,全体科级干部将述职述廉报告连同年度考核表一并提交组织人事处,个人应在述职述廉材料上签名以示负责。
3、适时进行述职述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系包括主任和书记)做好1月14日下午个人述职述廉准备。
5、组织开展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
6、结合开展组织考核。组织考核以民主测评结果和考核情况为基础,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作出客观、恰当的评价。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