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做好教职工退休离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9-01  点击数:

 

 

 

 

徐经贸校委【201818

 

 

关于妥善做好教职工退休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妥善做好教职工退休离校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教职工退休离校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年满55周岁时,提前一个月递交自愿选择是否退休申请书到组织人事处。

2.教职工退休离校前,分管领导及所在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与其谈话一次。

3.教职工退休前一个月,登录学校钉钉平台填写《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人员离校清单》,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4.将办理完毕的《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人员离校清单》提交到组织人事处,领取退休证等相关证件。

5.到组织人事处登记相关信息,进入退休教职工管理系统。

6.本通知从2018522日起执行。

 

 

 

 

中共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委员会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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