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的通知

来源: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时间:2018-08-29  点击数:

关于继续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的通知

各系(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切实落实“五课”教研活动,加强交流,促进教研、教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在全校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对象及时间:

1.听课对象: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2.听课时间:第14周至18周

二、听课人员组成及负责系室:

第一组:张格余、杨晓敏、朱晓辉、尹彬、邵长白,负责商贸系、管理系、德育室,张格余任组长。

第二组:于凌云、王丽娟、董红卫、胡军利、刘翠英,负责信息技术系、机电工程系、工艺美术系,于凌云任组长。

三、听课形式:

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每系听课不少于4人,德育室不少于2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听课任务。可以小组集中听课,也可以采取组内分别(如两人一组)听课的形式,扩大随机被听课教师人数。

四、活动要求

1.本次听课评课活动,听课教师每次听课时间一般不应少于2节课。

2.听课、评课人员要了解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案或讲稿等),在听课时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听课记录。

3、每次听课后每人都要向被听课教师出具听课反馈表,做到书面反馈和当面交流相结合。

4.听课后及时组织教师做好评课工作,本着“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热情帮助,重在提高”的原则,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如涉及到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5.活动结束后,督导组成员要及时将听课、评课材料存档备查,对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

教务处、督导室

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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