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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程序及要求

发布日期:2015-01-15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提案的程序及要求

1、提案由代表广泛向教职工征集,并整理出提案,报大会提案组。

2、提案应围绕后国示范学校建设和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着力加强内涵质量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校园各项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等。做到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内容明确,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并能提出积极的办法,按一表一事填写清楚。

3、提案应由一名代表提出,二名或二名以上代表附议方能成立。

4、大会提案组应对代表提案进行分类、归纳、整理,提出处理办法,形成书面材料,并负责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列为提案:

①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②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由不符实的提案;

③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④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⑤涉及职工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⑥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5、有关部门对提案组反馈的提案、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大会作出说明。

6、提案单由代表向提案组领取或从校园网下载。

7、提案于2015年1月24日前提交至提案组或通过QQ或QQ邮箱发送(QQ:370357413)。

附件:提案单.doc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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