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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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2015〕11号


关于印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加强学院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开发、采购、评价等管理工作,提高教材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苏教高〔2006〕15 号)及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研制了《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希望各分院和办学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制订本校教材建设与使用实施细则,扎实有序开展五年制高职教育教材建设工作,努力探索五年制高职教育教材建设与使用的有效路径,切实提高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五年制高职教育。

附件: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开发、采购、评价等管理工作,提高教材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苏教高〔2006〕15 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材(包括文字教材、多媒体课件、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电教教材等)是体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媒体,也是反映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做好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努力编写优秀教材、选用优秀教材、供应优秀教材,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五条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教材建设规划、院本教材开发、教材征订目录审定、教材选用、教材采购、教材配送与发放、教材评价和教材研究等内容,重点是强化建设,规范管理,以人为本,完善服务,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审定委员会。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教材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机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分院院长和部分办学点校长担任。教材审定委员会是教材工作的决策和评价机构,主任委员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相关高校和分院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并按专业大类分成若干小组。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审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第七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研究制订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

(三)研究制订院本教材建设计划。

(四)研究确定院本教材出版事项。

(五)统筹管理学院教材征订与使用工作。

(六)组织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交流合作活动,推进院本教材开发队伍建设。

第八条教材审定委员会的职责

(一)研究制订学院教材审定办法。

(二)审定学院教材使用推荐目录。

(三)指导院本教材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材使用的评价工作。

(五)审定学院征订与使用的教材。

第九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教材审定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办公室主要任务是:

(一)筹备召开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审定委员会工作会议,拟定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审定委员会工作计划。

(二)组织《学院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征订目录》的审定工作。

(三)组织落实学院教材征订工作。

(四)组织对各分院和办学点所征订教材的审核工作。

(五)组织院本教材开发,协调落实出版事宜。

(六)组织落实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审定委员会对教材工作的决策,就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和审定委员会汇报。

第十条各分院和办学点应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审核教材征订与使用工作。组长由各分院和办学点学术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具有高级职称教师代表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章教材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教材规划与建设的基本目标是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需要,建设一批理念先进、特色鲜明、高质量的院本教材和辅助教材,不断推出精品教材、更新教材内容、深化课程改革,努力构建具有五年制高职教育特色的多学科、多类型、多载体、多形式的教材体系。

第十二条学院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强化教材规划与建设工作:

(一)学院制定教材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学院设立教材建设基金,用于资助院本教材和各级重点规划教材的编写与立项研究。

(三)学院建立教材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教材评估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教材参加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的评奖,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学院优秀教材奖的主编和参编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学院加强院本教材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立项管理、统一院本教材标识、统一组织编写和出版,以各专业协作委员会为平台,积极组织广大教师申报院本教材的编写。

(五)加强多媒体课件、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电教教材等电子教材的建设,不断提高教材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第十三条学院逐步建立国家级、省部级规划及推荐教材信息库、院本教材、自编讲义信息库以及选用教材版本信息库,促进教材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

第四章院本教材开发

第十四条院本教材开发原则

(一)院本教材开发要以最新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正确把握教学改革方向。在选择教材内容和确定编写体系时,应注意体现素质教育、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充分体现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特色。

(二)实施精品战略,抓好重点教材建设。选择出版或修订再版一部分基础比较好的院本教材,为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发挥示范和推动作用,积极开发体现最新课程改革成果的新教材,经过努力产生一批能代表学院教学、科研的最高水平、成为五年制高职教育教材建设中的“品牌”教材。

(三)着力构建五年制高职教材体系,努力形成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特色,发挥五年制高职贯通培养优势,组织广大教师,特别是专业教师紧紧围绕“五个对接”的要求,积极开发对接产业发展和职业标准,遵循五年制高职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的教材。

第十五条院本教材编者要求

(一)主编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和改革创新精神,具备组织编写集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和适用性于一体的高水平教材的能力和水平,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对口,讲授本门课程两届以上,原则上年龄应在55岁以下。主编须主持工作,不挂空名,应参与书稿四分之一以上的撰写工作。主编负责全书的统稿工作,按照“文责自负”原则对书稿的质量负全面责任。

(二)每本教材的编者一般5~8人左右,主编1~2人。

(三)教材编写队伍应体现老中青相结合,以保证教材的编写质量和使用的连续性。

第十六条院本教材及主编的遴选

(一)优先遴选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所开发的教材。

(二)优先遴选总结和反映编者长期积累丰富教育教学经验,教学实用性强,教学效果显著,在人才培养上能发挥重要作用的教材。

(三)优先遴选编著本人及教学团队获得的重要科学研究成果,按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形成具有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特色的教材。

(四)优先从内容新、起点高、教学针对性和适应性强的优秀讲义中遴选教材。

(五)主编人选引进竞争机制,通过申报、评审确定主编。

第十七条院本教材开发程序

(一)各分院、办学点和专业协作委员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材建设的现状,提出院本教材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在此基础上,学院制订院本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经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由学院统一组织编写和出版。其余院本教材的开发由各分院、办学点和专业协作委员会根据学院院本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应为多校联合编写),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本教材开发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牵头学校或专业协作委员会秘书处。

(三)牵头学校或专业协作委员会根据各成员学校申报情况,组织召开全体成员学校会议,审议确定拟开发教材,确定编写队伍,并将修改后的《申请表》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本教材开发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院。

(四)学院教材审定委员会根据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审核评议,并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新开发院本教材和主编,并成立教材编写委员会。

(五)主编召开编写人员会议,组织院本教材编写工作。

(六)书稿完成后,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稿,主编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审稿意见,对书稿进行认真修改。

(七)学院组织教材出版,与出版社签定出版发行合同。

第十八条院本教材封面应统一标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本教材”字样。

第五章教材征订目录审定

第十九条每年3月份,学院组织召开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会议,审定由各分院、办学点、各专业协作委员会和有关出版社推荐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征订候选教材。经学院教材审定委员审定通过,并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当年度《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征订目录》。

第二十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征订目录》中公共基础课教材遴选要求

(一)编写理念:教材应体现五年制高职教育特色,反映培养目标及专业学习的要求,以学生为主体,着眼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注重职业素养的培养,有利于课程教学改革。

(二)教学内容:教材编写要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教材的内容应体现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目标,落实各个单元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充分考虑学生学习的现状,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三)教材结构:要考虑不同专业的需要,在合理安排基本课程内容的基础上,给地方、学校和教师留有开发的余地,也为学生留有选择的空间,以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四)呈现形式:新颖多样,喜闻乐见,交互性强,内容表现科学规范。

(五)编写队伍:人员构成合理,主编、副主编及编写人员专业对口。

第二十一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征订目录》中专业课教材遴选要求

(一)编写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着眼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体现五年制高职教育特色,注重职业素养的培养,有利于课程教学改革。

(二)教学内容:教材编写要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按照岗位需求、课程目标选择教学内容,体现“四新”、必需和够用,对接职业标准,易学易懂。

(三)教材结构:反映工作逻辑,载体选择适当,内容编排合理,适合五年制高职学生认知。

(四)呈现形式:新颖多样,喜闻乐见,交互性强,内容表现科学规范。

(五)编写队伍:人员构成合理,主编、副主编及编写人员专业对口,行业企业深度参与。

第二十二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征订目录》中教材遴选程序和步骤

根据目录初稿的教材数量和种类,学院聘请专家对照样书,结合课程标准或课程基本要求,按照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遴选要求,逐一对照是否符合五年制高职教育的要求,提出推荐或不推荐建议。

第六章教材选用

第二十三条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优先选用院本教材、规划教材、精品教材、新编教材,确保新版优秀教材进课堂。

第二十四条教材选用原则

(一)选优原则。首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等,使高质量的新版优秀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提高教材的优选率。

(二)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必须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适用性。严禁选用质量低劣、内容陈旧、以营利为目的教材。凡涉及有院本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院本教材。

(三)更新原则。要结合课程、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各学院所选教材中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所占比例应不低于50%。

(四)统一原则。课程标准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尽量采用同一种教材。

(五)减轻学生负担原则。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六)连续性原则。选用教材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换。

第二十五条各分院和办学点应当依据学院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后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征订目录》(以下简称《征订目录》)选用教材。凡涉及到学院的院本教材,须依据《征订目录》中的院本教材部分进行选用。《征订目录》中没有的特殊课程教材,由各分院和办学点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选用。

第二十六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严格按照学院、分院(办学点)两级审批程序办理。教材选用程序为:

(一)每年4月份和11月份,学院发布教材征订通知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征订目录》。

(二)各分院和办学点根据应开设的教学任务,指定各课程负责人组织本课程教师进行充分讨论,推荐拟选用教材,并上报所在学校教材主管职能部门。

(三)各分院和办学点教材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审核全校教材选用统计结果,报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送学院。

(四)学院将教材使用与管理纳入教学管理常规内容。每年组织专家审定各分院和办学点拟选用教材,并作为教学检查和质量监测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七章教材采购

第二十七条教材是教学的基本内容,是学生完成学业的基本保障。学生应当配备所有修读课程的教材,凡因不购买教材或不按时订购教材而影响学习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把向学生优惠供应教材作为重要任务,学校不从教材供应中营利,确保维护学生权益。

第二十九条教材采购每年分春、秋两季进行。为确保教材按时、价优、保质、保量到位,教材采购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第三十条教材采购办法。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学院汇总各分院和办学点选用教材征订单,与有关出版社整体打包签订供货合同,以确保取得最大优惠条件。

第八章教材配送与发放

第三十一条学院实行教材管理与教材经营分离的原则,继续推进和完善教材供应社会化改革,通过面向社会招标、议标或其它方式选择教材发行单位。教材发行单位应具有合法的教材经营资质、良好的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全面畅通的进书渠道、全方位的供书能力、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供书价格等条件,以确保教材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除签订教材供应合同的发行单位外,院内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征订、供应教材。

第三十二条教材发行单位主要负责教材采购和配送的具体工作,主要任务为:

(一)按学院与出版社协商的价格和服务,签订详细供应合同。

(二)负责所有教材的入库、保管及分包,并配送到各分院和办学点教材库。

(三)负责与各分院、办学点和出版社的资金结算。

(四)及时主动向学院及各分院和办学点反馈教材采购、供应情况;同时负责短缺教材的购买和多余教材的调剂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分院和办学点负责教材的具体发放工作,确保教材保质、保量、按时发放到授课教师和学生手中,保证教学正常运行。

第九章教材评价

第三十四条教材评价范围为学院五年制高职在籍学生选用的全部教材。

第三十五条学院教材审定委员会具体负责教材的评价工作。

第三十六条每学期根据学院提供的《教材选用统计表》数据,依据教材选用率、近三年新版教材使用率、优秀教材使用率、学生评价、教材选用是否按时,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等六项内容作为评价指标(具体评价指标另行通知),对各分院和办学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十七条学院教材审定委员会根据各分院和办学点的教材选用情况,依据评价指标给出评价得分。每学期反馈给各分院和办学点上学期评价的统计结果,各分院和办学点应对评价较低的教材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章教材研究

第三十八条教材研究是提高教材编写与选用质量的重要措施,学院把教材研究工作纳入教学研究计划,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材研究。教材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教材内容及体系、新版教材的推荐与评价、教材编写及使用、教材管理等。

第三十九条加强教材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使用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各分院和办学点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冲突的文件规定等即行废止。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本教材开发申请表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本教材开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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