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经贸分院产业教授选聘细则(试行)

来源:  时间:2021-10-26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关于印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产业教授选聘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联院教〔20212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校企人才资源共享,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现就学校产业教授选聘工作制订如下细则:

一、聘任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五年制高职教育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特殊专业、特殊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3.原则上本人或所在单位与学校有2年以上产教合作基础;

4.身体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国家级人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5周岁;

5.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者,予以优先选聘:

省、市级“技能大师”“大工匠”“工匠”,省、市级企业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省“五一”创新能手,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市级“有突出贡献技师”,正高级、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省、市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负责人,省、市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等优秀乡土人才,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专家组组长;

2)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省“双创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项目获得者;

4)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负责人;

5)与上述称号相当的人才。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破格选聘

1)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社科奖(排名前五),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三)被企业实际应用、并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或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

2)近五年,主持所在单位与高校开展产教合作项目,且成效显著者;

3)在创新创优、技术攻关、授艺带徒、传统工艺传承、商业项目运营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4)获国家级技术、技能大奖,入选国家级技术能手、大师、工匠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者。

二、工作待遇

1.产业教授工作津贴8000-12000/每年,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职称的每年8000元;符合优先选聘条件及破格选聘条件的优秀技能人才每年12000元。其他特殊情况者,经研究后确定。

2.凡被我校聘用的产业教授,因教学或技术研究到我校的差旅费、食宿费均由我校支付。

三、工作职责

1.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教学、实践指导、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及教材编写等工作,每年参与学校系统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

2.每年为学校作学术讲座不少于3次或开设一门课时数不少于30学时的专业课程(含实训课程)

3.推动所在单位与学校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院级、市级科研项目,推进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4.推动所在单位为学生提供实践创新基地,为教师提供“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以导师身份指导1-2名年轻教师或不少于4名学生生产实践、科技创新

5.推动所在单位与学校共建产教融合平台,实施现代学徒制、创新创业教育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项目;

6.每年向学校汇报履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7.积极参与和承担学校的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8.完成校级产业教授聘任协议中的其他工作。

四、经费支出

1.凡被聘任担任我校产业教授的人员,由系部负责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并将履行职责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报教科处审核,经教科处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室审批,支付工作津贴。

2.需要支付其他酬金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五、聘任材料要求

系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拟聘用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简历,以及技术技能专长。

2.反映拟聘用人员技术技能水平的有关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出版物、获奖情况、主持完成的技术项目、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六、聘任程序

1.由系部提出拟聘任的人员名单,同时提供应聘人员材料,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经贸分院聘任产业教授申请表》,报教科处。

2.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双方签署协议,由校长聘任,聘期四年。

七、其它

1.本细则由教科处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1年1020

 

 

 

附件:1.产业教授申请表

2.产业教授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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